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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天眼问政】合同约定的“一户一表”变“总表+分表” 贵阳金元国际居民:无法享受阶梯水价优惠还需承担额外费用
新闻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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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天眼问政】合同约定的“一户一表”变“总表+分表” 贵阳金元国际居民:无法享受阶梯水价优惠还需承担额外费用

日前,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元国际新城小区二期住户向“天眼问政”栏目反映,该小区一直未按合同规定安装供水公司直接供水的“一户一表”,给住户产生多余费用并带来极大不便。住户申请仲裁,要求开发商贵州元龙绿色能源产业有限公司(原名:贵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简称“元龙公司”)安装真正的“一户一表”但被驳回。

住户质疑:“一户一表”偷换概念

据了解,根据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制定的《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“城市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、抄表到户、计量收费。”以及贵州省建设厅、贵州省物价局2005年3月8日印发的《贵州省城镇供水“一户一表”实施意见》第一条第(四)项“凡新建、改造住宅必须执行‘一户一表’的规定…”、第三条第(二十九)项“自本文下达之日起,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,所发生的‘一户一表’改造费用,由建设单位承担”之规定,“一户一表”指的是房开商为业主安装可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缴费的单独水表,而非安装间接缴费的分水表。

住户唐京发现,其在2009年3月27日与元龙公司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,明确约定了“水、电、煤气的一户一表及数字电视、宽带的开户费用、安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,委托出卖人代为交纳”,然而,实际交付的房屋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户一表,而是8个总表下的分表制。2024年4月,唐京就此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房开安装真正的“一户一表”。